登录用户: 点击退出
×

用户登录

  • 1
  • 2
  • 3
  • 4

 宣传部是学院党委主管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,与工会、团委合署,下设综合科、宣传教育科、文明建设科。学院文明办挂靠党委宣传部。

一、宣传部职能

党委宣传部是党委的职能部门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在学院党委领导下,统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、理论学习、半岛体育app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,为学院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和文化氛围,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政治保障。

1.统筹学院思想建设和理论学习,负责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,指导中层干部中心组和部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。

2.统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,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,对二级单位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指导。

3.统筹学院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管理,组织实施半岛体育app宣传工作,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。

4.统筹学院校园文化建设,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。

5.统筹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“大学习,负责学院党委讲师团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
6.开展调查研究工作,及时把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,深化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。

7.依托福建省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,积极与省教育厅对接,服务中小学德育工作。

8.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。

二、工会职能

工会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,在学院党委领导下,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,依法行使权利、履行义务。

1.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决策和工作要求,围绕学院的总体发展目标及中心工作,动员广大教职工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推进民主政治建设。

2.根据有关法规,筹备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,并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,行使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和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能。

3.加强各级工会组织的建设,规范工会工作规程。

4.加强教职工活动阵地建设,组建和管理好各类兴趣小组,积极开展各类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,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。

5.关心教职工切身利益,大力开展“送温暖”活动。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
6.组织教职工开展岗位创建,做好各级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、劳动模范、五一劳动奖章等先进个人的评选、表彰、培养和管理工作。

7.依法收、管、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。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。做好会员和教职工福利工作。

8.完成上级工会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三、团委职能

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,围绕育人中心、服务改革大局,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,团结带领团员青年为推动学院改革发展贡献青春力量。

1.在院党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,负责研究拟定全院共青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2.负责学院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,做好团员发展、团员管理工作,协助党组织做好推优入党工作。

3.负责全院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工作,畅通院内民主渠道,关心和维护团员青年正当权益。

4.组织和指导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活动。

5.完成学院党政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四、文明办职能

1.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、政策;制订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、年度计划,起草有关规定。

2.做好文明校园创建和申报工作,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常态化、长效化,收集与整理文明校园创建资料。

3.组织、协调、指导、督查院内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

4.完成院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,接受上级部门的考核验收。

五、内设机构工作职能

1.综合科

(1)协助部领导处理部门日常事务。

(2)负责做好部门工作计划、总结、考勤、会议记录、文件的收发、登记、管理及归档等,以及部内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。

(3)负责财务报账、部门印章的保管和使用、办公用品采购、国资管理、党报党刊征订等工作。

(4)负责做好宣传部党支部建设、党费收缴、党建材料收集归档工作。

(5)负责院内宣传栏、宣传灯箱、横幅等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。

(6)负责工会、团委工作。

(7)积极与省教育厅对接,做好省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工作。

(8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2.宣传教育科

(1)负责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和服务、指导中层干部中心组、部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,编发理论学习材料,做好党委讲师团的日常工作。

(2)负责意识形态有关工作,开展教职工思想动态调查,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,统筹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。

(3)负责学院半岛体育app宣传工作,做好对外半岛体育app发布、宣传报道策划和公共形象传播,指导协助院内各单位开展半岛体育app宣传工作。

(4)统筹新媒体建设与管理,做好各单位主办的新媒体审批和年审工作。

(5)统筹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,做好学院官网、基础教育网有关栏目内容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
(6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3.文明建设科

(1)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、政策,制订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、年度计划,起草有关规定,并组织实施。

(2)积极组织文明校园申报,做好学院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类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。

(3)组织、协调、指导、督导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常态化、长效化。

(4)开展学院各类文明创建评比、检查、表彰活动。

(5)负责建设与维护好学院官网文明建设专栏。

(6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